各潜在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2026-HCGK-SH433-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度医疗设备采购做出更改,具体如下: 将招标文件第17页、50页/(三)合同包1、合同包2佐证材料要求“1.投标人对所有技术参数要求均需提供佐证材料。2.技术参数要求条款中有明确佐证材料要求的,按其要求提供。3.技术参数要求条款中没有明确佐证材料要求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监委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检验(检测)报告须具有检验(检测)资质标识(至少包含 CMA)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4.若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属于非中文描述的,还应提供中文译本,否则不予认可。 ”更改为“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带“★”的技术参数条款提供佐证材料。2.带“★”的技术参数条款中有明确佐证材料要求的,按其要求提供。没有明确佐证材料的,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彩页或 DATASHEET 或产品样本或国家认监委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检验(检测)报告须具有检验(检测)资质标识(至少包含 CMA)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3.若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属于非中文描述的,还应提供中文译本,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0592-6588356,传真:0592-6588966。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