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HCCS-SH11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接采购人通知,对技术因素、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进行更正,具体安排如下: 1.将磋商文件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三、磋商评审标准/F1技术因素(满分55分)/序号1-5/1-7/1-8更正为如下内容: 序号 | 评审细则 | 满分 | 1-5 | 供应商所响应“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满足以下参数要求的得3分,▲3.5设备具备一键截屏功能自动保存至指定文件夹;注:供应商需按第三章/(二)关于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3 | 1-7 | 供应商所响应“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满足以下参数要求,▲3.7检验报告输出参数能力:①可输出有效数值参数≥40项,且可完整输出RET%、RET#、IRF、LFR、MFR、HFR、NRBC#、NRBC%共8项衍生参数,得4分;②可输出有效数值参数30~39项,且可完整输出RET%、RET#、IRF以及NRBC#、NRBC%衍生参数,得2分;3.达不到上述要求不得分。说明:本项统计仪器可输出的数值型检验参数(不含报警信息、直方图、散点图、文字注释;CRP不计入本项统计)。佐证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提供仪器参数列表或须附医院真实患者临床报告单样页佐证(参数可选择输出即可,不强制默认打印模板全部显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佐证本项不予计分。 | 4 | 1-8 | 根据供应商所响应“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技术”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技术参数要求中除标注“★”“▲”外的其他技术参数要求(一般性技术要求12项)完全满足的得27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25分;供应商需按第三章/(二)关于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在佐证材料上标示对应的内容,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 27 |
2.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更正为:[2026年11月4日]下午[3:00: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按磋商文件规定,本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告如与磋商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0592-55559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永兴路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八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人:林永勤 联系电话:0592-555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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