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于原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质疑,经招标人同意,重新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并纠正。现重新公示纠正后的评标结果。 2.公示期: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9日。 3.公示期内,投标人若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1)邮件形式:将异议函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xm-hc@163.com。收到异议函的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2)快递形式:将异议函原件快递至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前台,收件人:戴小姐,电话:0592-6080599。收到异议函的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3)现场送达:将异议函原件现场送至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前台。收到异议函的时间以前台签收时间为准。 4.公示期满若无异议,以上拟中标人即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