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HC[GK]2026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市道路日常维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接采购人通知,对本项目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7-02,更正为:2026-07-1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17 09:15:00,更正为:2026-07-29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7-17 09:15:00,更正为:2026-07-29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7(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项1-16中的“③完成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专项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更正为“③完成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专项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含投标人自行组织培训考核合格的)。” 2.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项1-17中的“③完成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更正为“③完成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含投标人自行组织培训考核合格的)。” 3.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商务项2-7中的“投标人每提供一项与道路养护信息化或市政工程相关的技术专利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技术专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每提供1个道路养护信息化软件著作权或市政工程相关技术专利的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商务项2-10中的“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市政道路养护类项目业绩中应用了AI智能巡查技术的,提供1份完整的证明材料得2分,满分2分。每份证明材料须同时包含以下内容: ①提供道路养护业绩项目以下资料有效扫描件(原件备查):(1)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2)中标(中标)通知书;(3)采购合同文本; ②应用AI智能巡查技术证明:须提供用户单位(即业绩业主单位)出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中应用AI智能巡查技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③ AI智能巡查报告:报告中所述的巡查范围应在其对应的业绩服务范围之内。”更正为“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市政道路养护类项目业绩中应用了AI智能巡查技术的,提供1份完整的证明材料得2分,满分2分。每份证明材料须同时包含以下内容: ①提供道路养护业绩项目以下资料有效扫描件(原件备查):(1)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2)中标(中标)通知书,(3)采购合同文本; ②AI智能巡查报告:报告中所述的巡查范围应在其对应的业绩服务范围之内。” 5.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5.商务响应要求中的“5.2投标人需提供与市政工程(或其相关信息化)的相关技术专利。”更正为“5.2投标人需提供道路养护信息化软件著作权或市政工程相关技术专利。”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号 联系方式:0592-5030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5333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家鹏、刘瑞凤、危青 电话:0592-5333115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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