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采购量均为合同期内预计采购量,最终结算价按实际采购量乘以各耗材成交单价进行结算,一年内结算总金额达到50万元,则合同终止。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行业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厦采协指【2020】3号文)服务类采购代理收费标准。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 4.采购代理服务费:0.5673万元 5.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6.保证金退还及服务费缴交联系方式:0592-5333806 联系人:叶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