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2025-HCGK-SH1408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海新阳光公寓二期4-9#维序外包服务 二、更正信息接招标人通知,我司代理的“2025-HCGK-SH1408-海新阳光公寓二期4-9#维序外包服务”项目作出更改,具体内容如下: 1.将招标文件技术因素分F1评标项目1-13更改为“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维序人员(班长)进行评价:①55周岁(含)以内;②持有保安员证书;③持有退伍军人证。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上述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六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当月新成立尚未缴纳社保的企业,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企业,提供说明或社保减免证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将招标文件商务因素F2评标项目2-1更改为“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有效证书的查询记录,查询状态为有效且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将招标文件商务因素F2评标项目2-4更改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服务期内,为拟投入的所有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及意外险的得5分,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4.将招标文件/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及要求/3.3维序人员(班长)更改为“3.3维序人员(班长):①55周岁(含)以内;②持有保安员证书;③持有退伍军人证”。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0592-6581388,传真:0592-6588966。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 称:厦门城建大管家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海沧区南海三路616号市政大厦8-9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方式:0592-65813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丽娜、危青 电 话:0592-658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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