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两年成交总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本项目属于可延续性服务项目,如成交供应商无法续签合同,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退还未续签合同部分金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退回。 3.收费金额:1.2549万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明细: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4.保证金退还及服务费缴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