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需求概况 1.各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同安一中附属学校2026年预算专项项目征集项目清单(教育信息化)》。 二、方案制作要求 1.项目预算以经济、适用为主,不追求高大上设计,所提供的方案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有)。 2.各潜在设计单位应制作并提交设计方案文件(密封,封面需明确所提交项目名称、序号),所提交的方案要有详细的设备名称、功能介绍、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小计、具体技术参数和建设方案详细说明(参考格式详见附件2),电子档方案以U盘或光盘方式提交,设计方案文件不体现方案设计单位名称、LOGO等内容,否则不予采用;但需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各设计单位应根据采购方需求和实际测量情况,进行方案设计与优化,且必须保证方案是可行、有效,符合学校的要求。设计需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并明确各子项目的设备、设施配置的依据。 4.被选中的方案并非最终方案,征集单位将对被选中的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补充、优化后,作为实施方案进行招标采购。设计单位应按征集单位的建议或意见协助进行方案优化及调整,不得强加自己的主观意见给予征集单位,最终以征集单位确定的为准。 5.各潜在设计单位所提交的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6.以上项目征集单位不支付设计费,潜在设计单位需自行承担其参加方案征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现场踏勘说明 1.踏勘时间:如需要踏勘,请于2025年6月11日17:00前预约,未在此时间前预约并进行踏勘的视为已清楚相关事项,不再补充组织现场踏勘活动。 2.踏勘联系人:各项目联系人(详见附件1)。 3.设计单位人员踏勘时可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设计单位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采购人向设计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设计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设计单位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四、设计方案论证 征集单位将委托代理机构对设计单位所提供的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完整性等进行综合论证。征集单位有权采用本次征集的应征方案文件用于项目后续优化、采购。提交低于项目最低需求的方案,视为无效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