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登记注册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独立法人保险公司或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地化服务:投标人需提供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证明,或者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设置本地化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等本地化服务机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渠道全面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