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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体质监测及体医融合工作(二次招标)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委托,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0]HC[GK]2021041-1、国民体质监测及体医融合工作(二次招标)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国民体质监测及体医融合工作(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22 09:1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0]HC[GK]2021041-1
     项目名称:国民体质监测及体医融合工作(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8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200499-其他体育服务

其他体育服务

1(项)

1.制定体质监测常态化工作方案、一年体质检测计划,保证每年完成5000人(每半年至少完成2500人)完整系列配套体质检测数据、建立体质健康档案、提供体质检测评价结果、科学运动建议。 备注:体质检测完成5000例有效样本量(1年) 取样对象:男成人、女成人、男老年人、女老年人 取样年龄段:20-39岁年龄段40%、40-59岁年龄段40%、60-69岁年龄段20%。 体质检测基本项目:身体形态:身高、体重。身体机能:血压、有氧运动能力。身体素质:肌力-握力、肌肉耐力-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爆发力-纵跳、柔韧性-坐位体前屈、平衡能力-闭眼单脚站立、反应能力-选择反应时、身体成分:身体成分及骨密度测试(选测) 。 2.深入基层、面向社区、指导大众,每年开展不少于20场(其中厦门市图书馆每年不少于6场)的运动健身科普知识讲座,并提供现场图片录像、文字描述资料、签到表等。备注:合同期内完成共计20场,50人以上/场,理论与实操相结合(每次1-2小时)。讲座内容以群众需求为主,每场讲座需提供图片资料、影像资料、课件、视频、授课对象、授课人数。全民运动健身科普知识讲座系列活动以宣传体育运动养生、科学健身理念,讲授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为目的;讲座内容形式以生动活泼、贴近群众需求、添加更多趣味互动性内容为主。 3.合同期内应对参加体质检测人群的体质状况进行分析解读,并将在合同期末考核前把分析报告上报市体育局、市社体中心。 4.合同期内配合市体育局、市社体中心完成外出开展群众体质检测工作不少于10场。 5.厦门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要求对外开放每周不少于5天(法定节日除外)。其中,每周二、三、四开放时间为14:30至20:30,每周六、日开放时间为8:30至12:00、14:30至18:00,每周一、五为休息日。 6.人员配备:不少于15人的工作团队(具备健身教练、体育科研职称、运动处方师、国家一级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及体质监测相关培训合格者等)。 7.建设网络平台为全民健身提供公共平台(平台需具备统计和分析包括各区在内全市体质受测试人员的能力)。制定全年宣传计划,通过报刊、网络及现场等宣传方式(内容:宣传栏有将体质检测内容和开放时间、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具备线上读取检测报告的网络平台。 8.指导厦门市各区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展工作,包括进行国民体质测试设备操作规范培训,国民体质监测站点规划布局。对各区国民体质监测站点规划布局指导每个区至少一次,不低于6次。对各区国民体质测试站进行工作培训和指导,不低于25次。 9.合同期内健身指导不少于8000人次,提供健身指导内容的视频、图片、签到表、指导数据等其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 10.体医融合试点单位运动处方门诊不少于96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需具有运动处方师资质)。 11.体医融合试点单位健身指导不少于240次(每次不少于1.5小时,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体育相关职称资质)。 12.举办一次全市运动处方师培训班(培训人员不少于8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13.具备开展体质监测活动的经验1年以上(附曾经开展或参与体质监测测试工作的相关资料)。 14.负责厦门市运动处方师工作站的正常运作。 15.对检测器材的维护工作,保证检测器材的正常使用。

1080000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为无效投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核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按照最新节能产品政策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4)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8-30 15:45至2021-09-14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9-22 09:15(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以显示信息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2-3号
        联系方式:05928129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5333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592-533308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92-6581288 6581388 传真:0592-6588966
邮箱:xmhccg@yeah.net  公司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技术支持:腾维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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