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10.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评标委员会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的,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针对本项目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所投电梯制造商或该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时,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梯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即同一品牌仅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 2.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项目及参数满足采购货物相应范围和技术要求(若许可证上注明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验证书,则还需提供型式试验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许可证复印件。若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参数为“-”的情况,则应当提供型式试验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和修理,许可子项目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对应的许可参数范围须满足采购货物相应技术要求(若许可证上注明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验证书,则还需提供型式试验证书)。若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参数为“-”的情况,则应当提供型式试验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