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行业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厦采协指【2020】3号文)货物类采购代理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基数≤100万元,按1.5%计取(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按收费标准的90%收取)。 3.采购代理服务费:0.5802万元 4.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退还及服务费缴交联系方式:0592-5333806 联系人:叶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