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价值:端午节:316.50元/人;五一节:527.50元/人。 2.收费标准(以340800元为基数):按照《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行业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厦采协指【2020】3号文)货物类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基数≤100万元,按1.5%计取。 3.采购代理服务费:5112元。 4.本项目按各节日对应的结算单价及采购人确认的订单数量按实结算。 5.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6.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联系方式:0592-5333806 联系人:叶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