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2年成交金额为基数,基数≤100万元,按1.5%计取。 3.采购代理服务费:0.7421万元 4.本项目属于可延续性服务项目,如成交供应商无法续签合同,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退还未续签合同部分金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退回。 5.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6.保证金退还及服务费缴交联系方式:0592-5333806 联系人:叶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