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厦门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服务; 服务范围:厦门市(除鼓浪屿外)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共33处48个点; 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服务范围内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在采购人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且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成交供应商承诺不降低服务标准、质量和业务内容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延续一年的采购合同,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标准; 其他可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