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行业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厦采协指【2020】3号文)服务类采购代理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本项目属于可延续性服务项目,如成交供应商无法续签合同,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退还未续签合同部分金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退回。 3.采购代理服务费:1.94969万元 4.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退还及服务费缴交联系方式:0592-5333806 联系人:叶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