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成交供应商按以下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按此标准计算,服务费如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以转账、汇款等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3000元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退还及服务费缴交联系方式:0592-5333806 联系人:叶小姐 |